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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C(01641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915531
基金代码 016413
公告日期 2022-08-04
编号 1
标题 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99号)进行募集。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6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6个月后的对应日。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2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具体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6.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7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利息,下同),募集规模接近、
  达到或超过70亿元的,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由非直销销售机构制定和调整。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
  9.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限
  和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相关规定。
  10.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1.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2.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即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4.本公告仅对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
  (www.xh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xh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6.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97-0188)咨询购买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及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2)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需要承担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对应的正股价格波动风险,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在卖出前也会承受股价波动风险;(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临时调整持仓的风险、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4)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保证金风险、基差风险、杠杆性风险;(5)本基金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可能面临无法及时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锁定期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6)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6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如无月度对日或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6个月内无法赎回及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场内投资采用证券公司交易和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投资部分
  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纪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该种交易和结算模式可能增加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信息系统
  风险、操作风险、交易指令传输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的风险、交
  易结算风险、基金投资非公开信息泄露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发售面
  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发售面值的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
  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兴合安平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641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6413)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增长的投资收益。
  6.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26日公开发售,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则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1)A类基金份额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元)(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J万0.60%
100J万≤M<500万0.30%
M≥500J万1,000元/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2)C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在投资者持有期间收取销售服务费。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对于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认购费率为0.6%,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50.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000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认购份额=(99,403.58+50)/1.00=99,453.58份
  即投资者选择投资100,000元本金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99,453.58份A类基金份额。
  (2)对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50.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000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份
  即投资者选择投资100,000元本金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100,050份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认购金额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数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折算的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认购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需由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结束后确认。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6.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7.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今后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个人投资者可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二)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及附件;
  (2)提供由本人签字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签署的正反面复印件;
  (4)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指定银行储蓄存折(卡)原件并提供签署的复印件;
  (5)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并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申(认)购申请表》;现场提交或传真至010-56970970;
  (2)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提供《证券投资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联系直销中心获取开户材料和证券投资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2)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400-997-0188
  (三)非直销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款方式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户名: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账号:0200080719024883769
  大额行号:102100008075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2.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3.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机构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及附件;
  (2)提供填妥并由机构盖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一份;
  (3)提供填妥并由机构盖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4)企业、合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一份(正副本皆可,三证合一的机构客户可以仅提供营业执照);基金会:法人基金会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5)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受益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
  (7)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证券投资基金申(认)购申请表》,现场提交传真至021-38909008;
  (2)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提供《证券投资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有意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联系直销中心获取开户材料和证券投资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5.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6.直销中心咨询电话:400-997-0188
  (三)非直销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缴款方式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户名: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账号:0200080719024883769
  大额行号:102100008075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2.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款。
  3.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本基金登记机构(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2.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A3栋
  法定代表人:程丹倩
  成立时间:2021年08月06日
  联系人:唐胜杰
  联系电话:010-5697090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时间:1987年12月22日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刘华栋
  联系电话:0755-22166388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A3栋
  法定代表人:程丹倩
  联系电话:010-56970920
  传真:010-56970970
  联系人:陈中平
  客服电话:400-997-0188
  网址:www.xhfund.com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https://bank.pingan.com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其实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8)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1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公司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2009弄88号806室-2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人:TEOWEE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A3栋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A3栋
  法定代表人:程丹倩
  联系电话:010-56970956
  联系人:王国栋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黄丽华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张晓阳
  联系人:周祎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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