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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富时A-H50指数(LOF)A(50106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072624
基金代码 501067
公告日期 2022-12-02
编号 6
标题 招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招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1月18日
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招商富时A-H50指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501067

招商富时A-H50指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501067
数A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3日
上市日期 2019年1月4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年4月22日
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许荣漫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6月11日
本基金份额的场内简称:富时AH50,本基金份额的扩位证券简
其他
称:富时AH50LO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
险管理手段,追求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跟踪偏
投资目标
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
选成份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
投资范围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
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金融衍生工具(包括国债期
货、股指期货、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
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
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若将来基金管理人推出以富时中国A-H50指数(FTSE China A-H 50
Index)为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为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的联接基金模式并对投资运作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
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或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标的指数:富时中国A-H50指数。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投
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
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当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成份券及其权重发生变化(包括成份券发生
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等),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
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
主要投资策略 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
踪标的指数。
具体包括:1、大类资产配置;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
4、权证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7、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9、融资及转
融通投资策略;10、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富时中国A-H50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业绩比较基准
5%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除了投资于A股市场优质企业外,还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
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 (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M< 50万元 0.8% 场外
50万元≤M< 100万
0.5% 场外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 每笔1000元 场外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
费率参照场外收 -
取。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
费率参照场外收 -
取。
赎回费 N< 7天 1.5% 场外
7天≤ N< 30天 0.75% 场外
30天≤ N< 180天 0.5% 场外
180天≤ N 0% 场外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
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
1、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
披露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其他费用 6、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7、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开户费用、银
行账户维护费用;
8、基金的上市费用及年费;
9、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
理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
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使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
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
变化,使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券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
产生正的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券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
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
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
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基金对标的指数的
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
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
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
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
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
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
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
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
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
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
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
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6、成份券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券停牌时,基金可能因无
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7、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基金将变更标
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
征将 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8、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
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
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9、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
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
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
损失。
10、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
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
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
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1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
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
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
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
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12、港股通交易风险
本基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
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1)本基金将按照政策相关规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
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
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
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只有沪港、深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
2)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
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
况时,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
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3)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
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交易所另有
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
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
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
或卖出。
4)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
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
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3)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富时中国A-H50指数,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按照标的指数
成份券及其权重,采用直接投资和通过沪港通投资的方式构建股票组合。基金名称为“招
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
制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13、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指数成份券中可能包含香港市场股票。港币相对于人民
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
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
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现汇率发布时间延
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
14、基金停牌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在符合相关基金份额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本基
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等原因导致基金停牌,
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从而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导致
基金流动性风险。
15、基金份额折溢价风险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与其基金份额净值之间可能发生偏离并出
现折溢价交易风险。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将受到基金份额净值、市场供求情况、投资人心
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造成交易价格出现折价或溢价的情况,存在投资人不能按照基
金份额净值买入或卖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16、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流动性风险:面临
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文付赎回款项的风险;(2)信用风险:
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3)市
场风险: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
17、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
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
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
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
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8、债券回购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回购交易中,
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回购
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进而放大基金组
合风险的风险;债券回购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放大了基金组合的波动性
(标准差),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
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如发生债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
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证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
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实施备用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3、管理风险;
4、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5、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
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
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 《招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招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招商富时中国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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