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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稳达A(00617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584036
基金代码 006177
公告日期 2023-10-27
编号 1
标题 关于旗下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0月27日起对旗下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并对基金合同和《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E类基金份额
  一、相关说明
  自2023年10月27日起,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代码:019881)。E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收取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用
  1、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2、E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赎回费费率设置如下:
持续持有期
Y〈7天
7天≤Y〈30天
Y≥30天
赎回费率
1.50%
0.1%
0
  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所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为0.10%/年;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为0.20%/年。
  三、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一致。
  单日每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和E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万元。
  四、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二)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
《托管协议》修改章节
六、交易及清算交收安

修改前
(六)申购赎回资金结算
申购款实行T+2日交收、赎回款实行T+1日交收、
转换资金T+3日交收。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
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
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
当日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
收额。如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当日 15:00 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
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
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如
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10:30
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
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当日 12:00
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
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
人进行账务管理。
修改后
(六)申购赎回资金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
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
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当日托管账户
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如存在
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 15:00
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
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
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如存在托管账
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
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
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本次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并据此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访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修改前
内容
55、C 类基金份额:指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
赎回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或简称“C 类份额”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
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
C两类。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费、申
购费,在投资者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
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
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
相互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变更收费方式
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修改后
内容
55、C 类基金份额:指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
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按照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或简称
“C 类份额”
56、E类基金份额:指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
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按照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或简称“E
类份额”
相应调整后续序号。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C、E三类。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在投资者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并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
回收取赎回费,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称为C类、E类基金份额。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
服务费率不同。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
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
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
用与税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本基金C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
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本基
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用由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 类
份额和C类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
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本
基金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本基金C类、E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份额、C类份额和
E类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
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涂一锴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1%,E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
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附件2:《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六、交易及清算
交收安排
十、基金费用
修改前
内容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
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成立时间: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4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68649788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52亿元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六)申购赎回资金结算
申购款实行T+2日交收、赎回款实行T+1日交收、转换
资金T+3日交收。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
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
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当日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
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如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 15:00 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
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如存在
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10:30前将划款
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
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当日 12:00 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
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
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
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
修改后
内容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
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涂一锴
成立时间: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
基金字[2005]14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68649788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52亿元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六)申购赎回资金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
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按照托管账户应
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当日托管账户净应收
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如存在托管账
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收日15:00之前从基
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
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
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如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
额时,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
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及时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基金托
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
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
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1%,E 类基金份额的年
销售服务费率为0.2%。
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E 类基
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H为每日应计提的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
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
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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