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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量化混合C(00396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87829
基金代码 003960
公告日期 2017-02-07
编号 1
标题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量化混合
基金申购赎回代码 0039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年2月9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2月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年2月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年2月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年2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量化混合A 平安大华量化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959 00396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ā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含申购费)。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2、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区间 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1.0%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3%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注: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实行优惠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部分代销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人参见代销机构公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3、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5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基金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A类份额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25%
N≥730天 0%
C类份额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1天≤N<30天 0.50%
30天≤N<365天 0.10%
365天≤N<730天 0.05%
N≥730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天的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长于30天(含3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3、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具体转换费率
本基金作为转换基金时,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A、本基金份额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基金(A类),假设N日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50%=57.5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申购费率1.5%高于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基金(A类)的申购费率0.8%,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57.5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57.5)÷1.050=10897.62份
B、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A类份额时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少于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假设N日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50×0.10%=10.5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10.50=10489.50元
对应转换金额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申购费率1.5%,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基金(A类)的申购费率0.8%。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0489.50×1.5%÷(1+1.5%)-10489.50×0.8%÷(1+0.8%)=71.77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0.5+71.77=82.27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82.27)÷1.150=9058.90份
5.1.4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费率认定
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将享受一定的申购费优惠,具体详见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说明。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适用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
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1)、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2)、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3)、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4)、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700005)、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700006)(注:700005和700006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基金(基金代码:000379)、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739)、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7)、平安大华鑫享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09)、平安大华鑫享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10)(注:001609和001610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鑫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64)、平安大华鑫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65)(注:001664和001665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4)、平安大华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82)、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450)、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451)(注:002450和002451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599)(注:002598和002599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286)、平安大华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68)、平安大华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87)、平安大华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86)、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559)、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3560)(注:003559和003560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5.2.2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本公司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2.3转换限额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50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50份。留存份额不足50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6.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投资起点为100元人民币。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人民币,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6.2办理机构
投资者自2017年2月9日起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五楼
电话:0755-22621438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尹延君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7.1.2网上交易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7.1.3场外代销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143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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