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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15016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02069
基金代码 150166
公告日期 2017-03-07
编号 1
标题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利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恒利B份额的风险提示公告
信息全文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10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2017年3月9日为恒利A份额(简称: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基金代码:164510)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恒利A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恒利A最后一个开放日选择将其持有的恒利A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恒利A将于2017年3月10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恒利A的处理方式。2017年3月9日为恒利A份额的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恒利A份额的赎回业务。
现就此次恒利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恒利B份额的风险提示如下:
1、恒利B份额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将于每个恒利A的开放日,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恒利A 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恒利A 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1.4×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保留将恒利A 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在此基础上上调不超过20%的权利。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将恒利A 份额自第六个开放日后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在此基础上上调,上调幅度为20%。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假设2017年3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本次开放日后恒利A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2.52%。(因恒利A 份额将于2017年3 月10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转入“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故本次的约定收益适用于2017 年3 月10 日当日。)恒利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本基金为恒利A设置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并非保证收益,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基金在短期内发生大幅度的投资亏损,恒利A可能不能获得收益甚至可能面临投资受损的风险。
恒利A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按照上述方式调整后,恒利B份额的收益分配将相应调整。
2、恒利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恒利A与恒利B的份额配比为0.63962523:3。本次恒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恒利A的赎回将引致份额配比发生变化,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
3、本次恒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恒利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7日
基金信息类型 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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