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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货币A(34000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56735
基金代码 340005
公告日期 2017-06-09
编号 1
标题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重要提示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49 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7日正式成立。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管理人及其所管理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7年4月26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 2017年第1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基金管理人 ........................................................................................3二、基金托管人 ......................................................................................11三、相关服务机构 ..................................................................................15四、基金的名称 ......................................................................................30五、基金的类型 ......................................................................................30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30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30八、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的构建 ..........................................................31九、业绩比较基准 ..................................................................................33十、风险收益特征 ..................................................................................33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33十二、基金的业绩 ..................................................................................34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37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40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28楼
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联系人:江映华
联系电话:( 021)20398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经证监基金字 [2003]100号文批准于 2003年9月30日成立。 2008年1月,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 [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 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2亿元,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 [2008]888号),公司于 2008年8月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 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16年12月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17年4月26日,公司旗下管理着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兴全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 18只基金。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深圳设有分公司,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财务室、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基金管理部、固定收益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新三板投资部、 FOF投资与金融工程部、交易室、市场部、渠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公司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概况
庄园芳女士,董事长、代任总经理, 1970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证券交易业务部干部、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业务部负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任总经理,同时兼任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郑城美先生,董事, 1974年生,中共党员,EMBA。曾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滨江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
万维德先生( Marc van Weede),董事,1965年生,荷兰国籍,经济学硕士。历任 Forsythe International B.V.财务经理,麦肯锡公司全球副董事,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
巴斯蒂安.范布伦先生(Bastiaan Van Buuren),董事, 1971年生,荷兰国籍,经济学硕士。曾任荷兰国际集团(ING)投资管理公司亚洲区客户发展部门负责人、亚太区机构业务负责人、新加坡公司首席执行官、亚洲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等职务。现任 AEGON资产管理公司亚洲区负责人。
桑德.马特曼先生( Sander Maatman),董事, 1969年生,荷兰国籍,硕士。曾任荷兰Robeco鹿特丹投资公司固定收益经理, Aegon投资管理公司固定收益经理及产品发展部总监、Aegon银行财务总监、 Aegon荷兰风险与资本管理负责人等职务。现任 Aegon资产管理公司首席财务官。

欧阳辉先生,独立董事,1962年生,美国国籍,获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学博士和美国杜兰大学化学物理学博士学位。曾任雷曼兄弟公司、野村证券及瑞士银行的董事总经理。曾被美国北卡大学授予终生教职和任美国杜克大学副教授。现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杰出院长讲席教授。
吴明先生,独立董事, 1977年生,法学双学士,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律师资格。曾任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周鹤松先生,独立董事, 1968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员,三菱信托银行职员,通用电器资本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力项目成员。现任 DAC财务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合伙人及董事经理。
杜建新先生,监事, 1959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情报资料中心主任,中国银行三明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明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陈育能女士,监事, 197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快递财务会计助理经理,KPMG助理经理,新加坡 Prudential担保公司财务经理, SunLife Everbright人寿保险财务计划报告助理副总裁。现任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秦杰先生,职工监事,1981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与合规咨询服务部门高级经理、负责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咨询顾问等职务。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监察稽核部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
李小天女士,职工监事, 198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记者,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
2、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庄园芳女士,董事长、代任总经理, 1970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证券交易业务部干部、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业务部负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副总裁。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任总经理,同时兼任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冯晓莲女士,督察长, 1964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就职于新疆兵团组织部、新疆兵团驻海南办事处、海南国际信托公司,历任兴业银行党办副科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杨卫东先生,副总经理, 1968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历任陕西团省委组织部科员,海南省省委台办接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司总裁,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承非先生,副总经理,1977年生,理学硕士。历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划部行业研究员、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傅鹏博先生,副总经理, 1963年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研究所首席策略师,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策略师,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副总监、总经理助理、 FOF投资与金融工程总监。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文惠女士,副总经理, 1969年生, EMBA。历任兴业证券泉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私人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本基金基金经理

谢芝兰女士,经济学硕士。历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4月 22日起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刘兆洋先生,于 2006年 4月 27日至 2007年 4月 17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李友超先生,于 2007年 4月 17日至 2012年 6月 29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张睿女士,于 2012年 6月 29日至 2014年 6月 10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杨云先生,于 2014年 6月 10日至 2015年 7月 10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钟明女士,于 2015年 6月 30日至 2017年 5月 3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由以下成员组成:庄园芳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任总经理傅鹏博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承非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吴圣涛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投资副总监兼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谢治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投资副总监兼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基金 7日年化收益率;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本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督;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低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自有资产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
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内部控制的体系
公司已建立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中。公司董事会通过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对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各项风险负最终责任;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监察稽核;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风险控制的组织和协调,并对整个风险控制过程进行监督;监察稽核部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日常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则要承担与其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责任。公司通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全面独立并相互制约的内部风险控制,从而确保公司及基金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前提下稳健运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管理层讨论通过并经总经理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会随着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来进行相关调整。一般而言,
当市场有变化或主管部门有新的规章制度时,相关制度会相应更改。公司的规章制度
由监察稽核部负责每年进行检查更新。 4、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了详细、书面化的内部控制指引,使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控制措施能够得以有效实施;
(2)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内控程序,以保证控制制度建立后能得到有效执行。监察稽核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流程,以纠正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对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当情况,监察稽核部有权提请相关部门修改。对控制与监督的全过程同时上报总经理和公司督察长,以保证经营管理层合理评价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3)建立了一套报告制度。报告制度能将内部控制制度中的实质性不足或控制失效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公司的督察长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长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指出近期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法和时间。监察稽核部总监负责公司的日常监察稽核工作,定期向总经理出具工作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法定代表人:高建平注册日期:1988年 7月 20日注册资本:190.52亿元人民币

托管部门联系人:张志永电话:( 021)62677777-212017传真:( 021)62159217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
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90.52亿元。开业20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 “真诚服务,相伴成长 ”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6.09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570.60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8.50
亿元。 3、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
管理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处、期货业务管理处、期货存管结算处
和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
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止 2017年3月31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173
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5442.02亿元。(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
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
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
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
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控制、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托管业务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发现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 28楼联系人:秦洋洋、沈冰心直销联系电话: 021-20398706、021-20398990传真号码:021-58368869、021-58368915
兴全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直连、农业银行直连、建设银行直连、招商银行直连、银联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南京银行、金华银行、浙商银行、温州银行、上海农商银行)、通联支付(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以及网上直销汇款交易)(排名不分先后)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2、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公司网站:http:// www.cib.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法定代表人:王洪章电话:(010)6759608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http://www.ccb.com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公司网站:http://www.cmbc.com.cn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法定代表人:唐双宁电话:(010)68098000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全国)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李建红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公司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法定代表人:牛锡明电话:(021)58781234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公司网站:http://www.bankcomm.com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传真:0574-87050024公司网站:http://www.nbcb.com.cn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法定代表人:李国华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 010)68858117公司网站:http:// www.psbc.com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法定代表人:李庆萍电话:(010)65557013传真:(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公司网站:http:// www.bank.ecitic.com
(1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法定代表人:周慕冰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http://www. abchina.com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华夏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95577公司网站:http://www.hxb.com.cn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http://www.bank.pingan.com
(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4008888811公司网址:http://www.cbhb.com.cn
(1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号法定代表人:甘为民客户服务电话:96899(重庆地区)、400-709-6899(其他地区)公司网站: http://www.cqcbank.com
(15)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 8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号
法定代表人:张哲清
客户服务电话:96079公司网站:http://www.ksrcb.cn
(16)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客户服务电话:96005公司网站:http://www.jnbank.cc
代销券商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法定代表人:兰荣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3传真:(021)38565785公司网站:http://www.xyzq.com.cn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法定代表人:周杰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传真:(021)53858549 公司网站:http:// www.htsec.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法定代表人:杨德红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161公司网站:http:// www.gtja.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30577公司网站:http:// www.csc108.com
(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F法定代表人:宁敏联系电话:( 021)68604866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址:http://www.bocichina.com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95525传真:(021)22169134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公司网址:http://www.ebscn.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法定代表人:陈共炎传真:(010)66568430客服电话:4008888888公司网站:http:// www.chinastock.com.cn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法定代表人:孙树明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公司网站:http:// www.gf.com.cn
(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法定代表人:侯巍联系电话:(0351)8686703传真:(0351)8686619客服电话:4006661618公司网址:http://www.sxzq.net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法定代表人:宫少林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2943636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公司网站:http:// www.newone.com.cn
(1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9楼法定代表人:姚文平联系电话:(021)68761616传真:(021)68767981客服电话:4008888128公司网站: http:// www.tebon.com.cn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3层、25层-29层法定代表人:潘鑫军电话:(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173 客服热线:95503公司网址:http://www.dfzq.com.cn
(1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号法定代表人:何春梅电话:( 0771) 5539262传真:( 0771)5539033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公司网站:http:// www.ghzq.com.cn
(1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法定代表人:林俊波电话:(021)68634518传真:( 021)68865680客服电话:4008881551公司网址:http://www.xcsc.com
(1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座

法定代表人:蔡咏客户服务电话:95578传真电话:(0551)2207965公司网址:http://www.gyzq.com.cn
(1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住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 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栋 41层法定代表人:王宜四电话:(0791)6768763传真:(0791)6789414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公司网站:http://www.scstock.com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法定代表人:李梅电话:(021)33389888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公司网站:http://www.swhysc.com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法定代表人:周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68电话:(025)83290979传真:(025)84579763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1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尤习贵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 95579电话:(027)63219781
传真:(027)51062920公司网站:http://www.cjsc.com
(2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法定代表人:王春峰电话:(022)28451861传真:(022)28451892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公司网站:http:// www.ewww.com.cn
(2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层法定代表人:程宜荪传真:( 010)59228748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827公司网站:http://www.ubssecurities.com
(2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号 7-8层法定代表人:黄金琳联系电话:(0591)87383623传真:(0591)87383610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公司网站:http://www.hfzq.com.cn
(2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法定代表人:李玮传真:(0531)81283900客户服务电话:95538公司网站:http://www.zts.com.cn
(2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号 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联系电话:(021)32229888客服电话:(021)63340678公司网站:http://www.ajzq.com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法定代表人:王连志联系电话:(0755)82825551传真:(0755)82558355客服电话:4008001001公司网站:http://www.essence.com.cn
(2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法定代表人:祝献忠联系电话:(010)58568007传真:(010)58568062客服电话:(010)58568118公司网站:http://www.hrsec.com.cn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何如联系电话:(0755)82130833传真:(0755)82133952客服电话:95536公司网站:http://www.guosen.com.cn
(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统一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地址:http://www.cs.ecitic.com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法定代表人:姜晓林客户服务热线:95548传真:(0532) 85022605公司网站:http://www.zxwt.com.cn
(3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8899基金业务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站:http://www.cindasc.com
(3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法定代表人:王少华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基金业务传真:010-84183311公司网站:http://www.guodu.com
(32)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号法定代表人:徐刚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基金业务传真:010-64408834公司网站: http://www.lxsec.com.cn
(3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 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
基金业务传真:021-64333051

公司网站: http:// www.cfsc.com.cn
(3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法定代表人:詹露阳网站:http://stock.pingan.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3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杨炯洋网站:http://www.hx168.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84
(3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楼法定代表人:丁益网站:http://www.cgws.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其他代销机构
(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法定代表人:林义相联系电话:(010)66045608传真:(010)66045527客服电话:(010)66045678公司网站:http:// www.txsec.com
(2)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传真:0755-82080798

网站: 众禄基金网 http://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 http:// www.jjmmw.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法定代表人:杨文斌客服电话:400-700-9665传真:021-68596916网站: http://www.ehowbuy.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幢 202室法定代表人:陈柏青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 http://www.fund123.cn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长量基金网:http://www.erichfund.com
(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法定代表人:汪静波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传真:021-38509777网站:http://www.noah-fund.com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联系人:潘世友电话:021-545099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天天基金网:http://www.1234567.com.cn
(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法定代表人:王莉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基金业务传真:(021) 20835879公司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法定代表人:凌顺平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传真:0571-86800423公司网站:http://www.5ifund.com
(10)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法定代表人:郭坚联系人:宁博宇电话 : 021-20665952传真 : 021-22066653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网址:http://www.lufunds.com
(11)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六层 605室法定代表人:齐剑辉网站:www:niuniu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12)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1103单
元法定代表人:申健网站:https://8.gw.com.cn/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1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室法定代表人: 陈洪生网站:http://www.xds.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918-0808
(14)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法定代表人:罗细安客户服务电话:010-67000988-6025传真:010-67000988网站:http://www.zcvc.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 28楼法定代表人:庄园芳联系人:朱瑞立电话:(021)20398888传真:( 021)5836885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负责人:廖海经办律师:廖海、吕红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联系人:廖海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电话:(021)2212 2888传真:(021)6288 1889联系人:黄小熠
四、基金的名称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力保本金安全性和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使基金资产的变现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有效地规避市场利率风险和再投资风险等,使基金收益达到同期货币市场的收益水平,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1.现金
2.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 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的构建
(一)投资原则
本基金通过对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稳健投资,在风险和收益中寻找最优组合,在保持本金安全与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现金收益。本基金主要投资原则如下:
1、自上而下原则
本基金采用“由上至下 ”的投资原则,即从宏观经济因素出发预测利率走势,从而确定目标久期,再利用数学模型进行资产配置,选择价值被低估的个券进行投资。
2、目标久期原则
本基金采用目标久期控制原则,即根据对宏观环境中的市场、气氛和未来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深入分析收益率曲线与资金供求状况,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把握买卖时机。本基金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 120天以内。如果预测利率将上升,可以适当降低组合的目标久期;如果预测利率将下降,则可以适当增加组合的目标久期。
3、现金预算管理原则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保持本基金的充分流动性。
4、稳健配置原则
本基金根据各品种的交易活跃程度、相对收益、信用等级和平均到期期限等重要指标来确定相应的配置比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严格按照本基金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执行。在一定的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将保持相对稳定,尽量不做过多的战术性调整。
(二)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运用类属配置、目标久期控制、收益曲线、个券选择、套利等多种投资策略进行投资:
1、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指组合在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短期债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通过分析各类属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类属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2、目标久期控制和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采用目标久期控制策略,根据对宏观环境中的市场、气氛和未来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深入分析收益率曲线与资金供求状况,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本基金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 120天之内。如果预测利率将上升,可以适当降低组合的目标久期;如果预测利率将下降,则可以适当增加组合的目标久期。并通过控制同业存款的比例、保留充足的可变现资产和平均安排回购到期期限,保证组合的一定流动性。
3、收益曲线策略
收益曲线策略即在不同期限投资品种之间进行的配置,通过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寻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在期限配置方面,将在久期决策的基础上,在不增加总体利率风险的情况下,集中于决定期限利差变化的因素,从不同期限的债券的相对价值变化中实现超额收益。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认为普通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的估值,主要基于收益率曲线的拟合。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偏离市场收益率的债券,并帮助找出这些债券价格偏离的原因,同时,基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5、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环境差异、交易市场分割、市场参与者差异,以及资金供求失衡导致的中短期利率异常差异,使得债券现券市场和回购市场上存在着套利机会。无风险套利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的跨市场套利和同一交易市场中不同品种的跨品种套利。

本基金在保证投资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捕捉和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寻找最佳时机,进行跨市场、跨品种操作,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6、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合理选择恰当的回购策略,以实现本基金资产的增值。通过回购可以进行放大,在市场上升的时候增加获取收益的能力,并利用买入——回购融资 ——再投资的机制放大资金使用效率,有机会博取更大的差价收益。在市场下跌时,则可使用买断式回购策略以规避风险。
7、投资组合的优化配置
本基金将对类属资产和整个投资组合进行优化配置,即在类属资产和整体投资组合久期控制的条件下追求最高的投资收益率。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 6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本业绩比较基准是投资者最熟知、最容易获得的低风险收益率。同时本基金将采用兴全基金绩效评价系统对投资组合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价。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基准不再适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债券型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 1季度报告,数据截至 2017年 3月 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发生超过120天的情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发生超过240天的情况。 5、报告期末按券种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7、 “影子定价 ”与“摊余成本法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实际利率每日计
提应收利息,2007年 7月 1日前按直线法,2007年 7月 1日起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且未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4月27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7年3月31日。



注:2006年年度数据统计期间为2006年4月27日(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至2006年 12月31日,不满一年。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 4至 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二)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8%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
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对于由 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办理备案手续。
(四)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年 12月 10日刊登《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更名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三、“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个别董事、监事简介;更新了高
级管理人员概况;更新了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概况。四、“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发展概况、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的相关内容。五、“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个别销售机构情况;新增销售机构 2家,更新了审计基金资产
的经办注册会计师和联系人。六、“六、基金的分类”部分新增“六、基金的分类”章节。七、“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更新了投资人申购和赎回数量的限制;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拒绝或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情况;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等相关内容。八、“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投资对象、投资原则、投资策略、投资限制及禁止行为部分的内容;删除了投资组合比例调整及决策程序部分的内容;更新了该部分数据,数据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3月 31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该部分数据,数据内容截止日为 2017年 3月 31日。

十、“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估值方法和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 7日年化收益率的确认与估值错误处理的相关内容。十一、“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更新了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的内相关容。十二、“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十三、“十七、基金的会计和审计”部分更新了基金审计的相关内容。十四、“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基金临时信息披露的内容。十五、“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 2017年 3月 31日修订的《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相应更新。十六、“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 2017年 3月 31日修订的《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相应
更新。十七、“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通知服务、在线服务、资讯服务等相关内容。十八、“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以下为自2016年10月27日至2017年4月26日,本基金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公司网站的基金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6月 9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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