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9-09-08 |
资产卖方 | 福海县人民政府 |
资产买方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乌伦古湖总面积约123 万亩水域、滩涂30 年养殖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2541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与新疆福海县人民政府于2009 年9 月3 日在新疆乌鲁木齐签署《福海县布伦托海(乌伦古湖、大海子)湖区经济资源开发合同书》,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决定在福海县设立新疆乌伦古湖农业(水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暂定按分期付款方式收购乌伦古湖(自库尔尕河节制闸开始的下游天然水域直至“引额济海工程”渠道节制闸以下水域范围),总面积约123 万亩水域、滩涂30 年养殖使用权,总价值25410 万元。如收购养殖使用权的付款方式调整或使用期限延长,其投资额度将另行协商确定。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9-09-03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9-09-08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9-09-08 |
信息披露方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预计投资项目建成后正常年销售收入12725 万元,年利润3372 万元。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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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11-21 |
资产卖方 | 湖南湘泉集团德山酒业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湖南湘泉集团德山酒业有限公司所属的生产经营土地(出让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商标等酒业生产经营性资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385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购买破产企业湖南湘泉集团德山酒业有限公司所属的生产经营土地(出让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商标等酒业生产经营性资产。同意购买总价款按常德市产权交易中心拍卖价3850 万元确定。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7-0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11-21 |
信息披露方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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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17 |
资产卖方 | 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门县人民政府 |
资产买方 |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皂市水库库区正常蓄水位▽140 米以下(约67500亩)养殖使用权,期限50 年 |
交易金额(万元) | 220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与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澧水公司)、石门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4 月16 日在湖南省常德市签署《皂市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出让金额2200 万元,占总投资4139 万元的53.15%。本公司在获得养殖资源后择机组建项目公司经营管理。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8-04-16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4-17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17 |
信息披露方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2、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预计投资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2400 万元,年利润805 万元。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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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8-04-02 |
资产卖方 |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洞庭渔业公司 |
交易标的 | 一宗786.45 亩养殖用地 |
交易金额(万元) | 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7 年10 月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对湖南洞庭渔业有限公司投入经营性资产的议案》,将一宗786.45 亩养殖用地,帐面净值5719.53 万元投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洞庭渔业公司。 |
方案进度 | 达成转让意向 |
交易日期 |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8-04-02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4-02 |
信息披露方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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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7-10-27 |
资产卖方 |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湖南泓鑫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本公司所拥有的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的全部资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1255.71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交易简介 | 2007 年9 月27 日本公司与泓鑫控股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泓鑫控股公司用现金收购本公司所拥有的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的全部资产。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食品分公司截止2007 年8 月31 日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其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计1201.66 万元,负债总计99.76 万元,净资产1255.71 万元(详见北方亚事评报字[2007]第315 号评估报告)。其转让价格经协商以资产评估为依据,确定本次资产转让总价款为1255.71 万元。 |
方案进度 | 股东大会通过 |
交易日期 | 2007-09-27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10-0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10-27 |
信息披露方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公司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落实了本公司“坚持淡水养殖主业、逐步置换非主营业务”的经营思路,有利于促进公司水产主业发展,有利于扩展公司水产主业名优产品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现实及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股东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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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9-15 |
资产卖方 | 湖南洞庭水殖置业有限公司 |
资产买方 |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常德市武陵大道与育才路交汇处西南侧的“泓鑫城市花园”第一栋1-3层建筑面积为9192.1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地产 |
交易金额(万元) | 7799.71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5-05-31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于2005年9月14日与湖南洞庭水殖置业有限公司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公司购买湖南洞庭水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常德市武陵大道与育才路交汇处西南侧的“泓鑫城市花园”第一栋1-3层建筑面积为9192.1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地产,购买总价款为7799.71万元。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5-09-14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5-09-1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9-15 |
信息披露方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交易除直接增加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外,随着商业用房地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扩大经营性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产品的营销,提升公司品牌效应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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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04-19 |
资产卖方 |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政府 |
资产买方 |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安徽省宿松县黄湖50年17.8万亩水面养殖使用权 |
交易金额(万元) | 6035.36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4-05-31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与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政府签定了《水面养殖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公司与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政府为非关联方,故此项交易属非关联交易。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政府出让所属的黄湖17.8万亩水面养殖使用权给本公司,该使用权为50年即从2004年6月1日起至2054年5月31日止。双方同意以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价值6035.36万元为收购总价款。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4-06-28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4-06-30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5-04-19 |
信息披露方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为扩大公司水产养殖规模,增加水产主业产量、销售收入及利润。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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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22 |
资产卖方 | 汉寿县人民政府 |
资产买方 |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青山湖15000 亩大湖水面养殖使用权的协议,水面养殖使用权期限为50 年。 |
交易金额(万元) | 1363.5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2003 年9 月16 日,本公司与汉寿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收购该县所属青山湖15000 亩大湖水面养殖使用权的协议,水面养殖使用权期限为50 年。双方同意按由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市场价值1,363.50 万元作为本次水面养殖使用权的收购总价格(见中磊评报字[2002]第0018 号)。现本公司已按协议支付完全部收购价款。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3-09-16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4-22 |
信息披露方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收购完成后,进一步扩大公司水产养殖主业规模,增强了公司水产养殖主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能力。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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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22 |
资产卖方 | 澧县人民政府 |
资产买方 |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王家厂水库3.2 万亩水面养殖使用权的协议,水面养殖使用权期限为50 年,即从2002年12 月31日至2052 年12月30 日。 |
交易金额(万元) | 2173.9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2002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与澧县人民政府签定了收购该县所属王家厂水库3.2 万亩水面养殖使用权的协议,水面养殖使用权期限为50 年,即从2002年12 月31 日至2052 年12 月30 日。双方同意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市场价值2173.90 万元作为本次水面养殖使用权的收购总价格(详见中磊评报字[2003]第001 号)。现本公司已按协议支付完全部收购价款,并已办理了王家厂水库3.2 万亩水面养殖使用权的过户手续。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2002-12-31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4-22 |
信息披露方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收购上述资产,有利于公司主业的进一步扩大。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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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1-11-14 |
资产卖方 | 湖南节节高罐头饮料实业公司 |
资产买方 | 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湖南节节高罐头饮料实业公司资产:1、地面建筑物(厂房等)和构筑物共计5384平方米,价值127.98万元。2、机器设备72台(套),价值56.05万元。3、位于石门县丁家坪村的一宗计13536平方米出让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从2001年至2051年),价值65.97万元。4、收购“节节高”注册商标。根据该商标的广告投入及经营收益,经与石门县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局协商定价,收购价为人民币100万元。 |
交易金额(万元) | 36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同意以360万元总价格收购经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以(2001 )石经破字第4号及(2001)石经破字第4—6 号裁定的湖南节节高罐头饮料实业公司如下资产:1、地面建筑物(厂房等)和构筑物共计5384平方米,价值127.98万元。2、机器设备72台(套),价值56.05万元。3、位于石门县丁家坪村的一宗计13536平方米出让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从2001年至2051年),价值65.97万元。4、收购“节节高”注册商标。根据该商标的广告投入及经营收益,经与石门县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局协商定价,收购价为人民币100万元。5、资产过户费10万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交易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1-11-14 |
信息披露方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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