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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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17
标题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2948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就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监管工作作出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10
标题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58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交易所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89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核实相关问题,现将回复内容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2-01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德福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7号
批复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德福违反诚信义务,通过其控制的基金会与公司子公司在无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李德福未能勤勉尽责,导致公司未及时披露该笔资金占用情况。
批复内容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德福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01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0002号
批复原因公司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基金会在无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金额较大,损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和《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财务总监王鹏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一定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王鹏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30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永泰红磡)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0]8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永泰红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徐某霖普通账户于2007年1月26日开立于光大证券东中街营业部,资金账号30xxxx25,下挂上海股东账号A30xxxxx65和深圳股东账号00xxxxxx60。2015年1月5日,该账户于光大证券东中街营业部开立信用账户,资金账号63xxxx68,下挂上海股东账号E03xxxxx62和深圳股东账号06xxxxxx08。2016年1月,永泰红磡决定将1亿元资金委托给徐某霖,通过其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投资。徐某霖接受委托后,利用其个人信用账户相继买入“中源协和”等股票,截至调查日,该项投资处于亏损状态,未取得违法所得。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电子设备取证信息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永泰红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所述的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决定:对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实际控制人李德福先生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津证监措施[2020]18号
批复原因2020年4月27日,你作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协和)实控人、副董事长、时任公司总经理,未履行公司决策流程和资金划拨审批流程,将全资子公司上海执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帐上2000万元资金划给你本人实际控制的深圳市中源协和生物治疗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该笔划款金额占中源协和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6%,构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导致中源协和未及时披露该笔资金占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第一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事后,你本人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全力督促基金会在2020年6月30日前足额归还并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相关款项已于2020年6月28日归还。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3-16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龚虹嘉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告知书》及《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0]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指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胡扬忠在增减持股份过程中未向海康威视报告为他人提供融资安排的情况,导致上市公司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批复内容决定对龚虹嘉、胡扬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龚虹嘉、胡扬忠于2020年3月20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11-14
标题中源协和收到龚虹嘉先生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稽总调查字191304号
批复原因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被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8-12-17
标题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文件批号津证监措施[2018]13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6000万元向广州达赛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达赛”)转让公司持有的浙江赛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赛尚”)67%股权。你公司与广州达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在协议生效后7日内,广州达赛向公司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5000万元;在协议生效后9个月内,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广州达赛法定代表人荆杰为上述交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资产处置预计对你公司 2017 年合并利润产生 3500 万元左右的影响,交易产生的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你公司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2018年4月13日,你公司补充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017年12月1日,广州达赛未能在协议生效后7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你公司对该事项未予及时披露。2018年3月1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广州达赛未按期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的公告。 你公司转让浙江赛尚股权事项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条有关规定。交易对方出现违约情形时,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重大不利进展,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8-12-17
标题关于对张晴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文件批号津证监措施[2018]14号
批复原因张晴: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协和”或“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6000万元向广州达赛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达赛”)转让公司持有的浙江赛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赛尚”)67%股权。中源协和与广州达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在协议生效后7日内,广州达赛向公司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5000万元;在协议生效后9个月内,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广州达赛法定代表人荆杰为上述交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资产处置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合并利润产生 3500 万元左右的影响,交易产生的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中源协和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2018年4月13日,中源协和补充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017年12月1日,广州达赛未能在协议生效后7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中源协和对该事项未予及时披露。2018年3月1日,中源协和披露了关于广州达赛未按期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的公告。 中源协和转让浙江赛尚股权事项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条有关规定。交易对方出现违约情形时,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重大不利进展,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你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请你于2018年12月28日上午9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天津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6-26
标题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3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7年11月25日,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以6000万元向广州达赛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达赛)出售公司持有的浙江赛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赛尚)67%股权,预计对公司2017年业绩产生3500万元左右收益。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4日与广州达赛签署协议并约定,在协议签署后7日内,广州达赛向公司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5000万元;在协议生效后9个月内,向公司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广州达赛控股股东荆杰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该资产处置预计产生收益金额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利润的92.45%,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17年12月1日,广州达赛未能在协议生效后7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公司对该事项未予及时披露。直至2018年3月1日,公司才披露公告称,广州达赛未能在协议生效后7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广州达赛和荆杰于2018年2月28日向公司承诺于2018年5月15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5000万元,并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2018年3月2日,经监管督促,公司披露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交易事项,并拟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转让浙江赛尚股权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交易对方出现逾期付款及违约情形时,公司未对上述事项的重大不利进展予以及时披露。公司的前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7.5条、第9.3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晴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晴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2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499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1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9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1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26
标题关于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39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出售下属公司股权并放弃增资事项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5月3日之前披露上述问题的回复及对本次交易的补充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15
标题关于对中源协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073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对中源协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7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1月23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28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208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08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核实相关问题,现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20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208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08号),要求公司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同月2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7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51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51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核实相关问题,现将回复内容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2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51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51号),要求公司对近日媒体报道事项核实并披露。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内容,于2017年5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11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038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收购股权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038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核实相关问题,现将回复内容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06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038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收购股权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03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同月1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3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44号、上证公函[2016]0456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44号),要求公司对“魏则西”事件媒体报道中提及的上海柯莱逊公司,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二)》(上证公函【2016】0456号),基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公告的2016年5月4日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结合自身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核实相关问题,现将回复内容披露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13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44号、上证公函[2016]0456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44号),要求公司对“魏则西”事件媒体报道中提及的上海柯莱逊公司,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二)》(上证公函【2016】0456号),基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公告的2016年5月4日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结合自身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积极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准备相关问题的回复。 考虑到行业政策的影响、柯莱逊公司经营业务的复杂性、公司可能触发的担保风险,公司和控股股东将继续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明确责任,完善方案,起草并签署法律文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由于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波动给中小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并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司将尽快明确上述事项、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复牌,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7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56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二)》(上证公函【2016】0456号),基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公告的2016年5月4日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结合自身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7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5月13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事项进行认真核查,争取尽快完成核查及回复,并将及时披露问询函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6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44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44号),要求公司对“魏则西”事件媒体报道中提及的上海柯莱逊公司,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由于相关事项未确定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对能否继续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评估及相关工作。 公司在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是否推进的过程中,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争取在2016年5月13日前完成回复,公告并复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4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444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44号),要求公司对“魏则西”事件媒体报道中提及的上海柯莱逊公司,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6年5月4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5月6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及保荐人的意见,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事项进行认真核查,争取尽快完成核查及回复,并将及时披露问询函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9
标题中源协和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20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要求,公司对上述公告进行补充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7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20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核实相关问题,现将问询函及回复内容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01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2082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8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核实相关问题,现将回复内容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31
标题中源协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2082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82号),要求公司对与高山合资成立英威福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事项进行认真核查,争取尽快完成核查及回复。同时为避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31日停牌一天。待完成核查后公司将及时披露问询函回复暨复牌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6-15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章志坚、王叔丹)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处罚决定书[2015]13号
批复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依法对章志坚、王叔丹内幕交易“中源协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章志坚、王叔丹均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批复内容章志坚、王叔丹知悉内幕信息后,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中源协和”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章志坚处以3万元罚款; 二、对王叔丹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4-21
标题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锦松定增A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司公告:2015-019),对公司将持有的锦松定增A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给上海翔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告存在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意见的要求,对公告内容详细说明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稽查  公告日期:2014-08-19
标题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审核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参与本次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
批复内容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目前尚未收到对上市公司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公司经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其他有关方面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证券服务机构等电话问询,均表示未收到调查通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0-03-30
标题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公告
相关法规《血站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下属企业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2008年曾因违反《血站管理办法》被徐州市卫生局没收186,416元收入并处罚80,000元的事项未及时披露。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予以补充披露。该项处罚决定,协和公司已于2008年执行完毕。
处理人徐州市卫生局
违法  公告日期:2010-01-21
标题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风险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济指[2009]464号
批复原因公司前任董事长何平在担任协和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职务侵占。
批复内容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已对何平依法批捕,要求协和公司及其下属两家公司依法配合司法审计。
处理人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08-12-30
标题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字[2008]4号
批复原因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重大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等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1、2007年11月16日,控股子公司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购买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2008年2月14日,公司董事长何平、总经理熊俊各出资145万元,对非控股子公司协和华东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鉴于公司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给予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何平、总经理熊俊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0-14
标题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等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关于下属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往来未入账问题 2、关于关联信托贷款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问题 3、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对华东干细胞增资事项未履行审议并及时披露问题 4、关于协和干细胞向其他股东预先分配2007年度利润问题 5、关于公司对于下属公司的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批复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此次整改的效果,已将整改任务分解后责任落实到人,并由管理层负责随时督促落实。同时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内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08-06-11
标题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上字[2008]5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改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2007年年报审计机构,在2008年4月30日披露2007年报之前,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给予公司及董事长何平、董事兼前董事会秘书熊俊通报批评的处罚。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08-01-31
标题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08]16号、沪证监公司字[2009]40号
批复原因公司与第三大股东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因债权债务纠纷,未安排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下发监管函。
批复内容上海监管局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在依法维护公司权益的同时,切实做好维稳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经与上海望春花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多轮协商反复沟通,双方最终于2009年7月22日签署《和解协议书》,一揽子解决了双方及所涉公司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9
标题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07]328号
批复原因(一)、规范运作方面 (二)、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方面
批复内容 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多数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公司原大股东和管理层违规操作,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的。2007年6月,新大股东入主公司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在新的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公司几个月以来做了大量纠正性的和基础性的工作,主要包括,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先后改组了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掌握控制权;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切实提高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运作,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职责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6-11-14
标题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关于对公司原副董事长、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忠朝先生公开谴责。
批复内容
处理人其他机构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6-06-22
标题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因本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规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6-06-16
标题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涉嫌挪用资金
批复内容
处理人天津市公安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1-25
标题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专项检查的限期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04]106号
批复原因公司土地诉讼、劳动力安置协议的仲裁、面临动迁、公司直属印染部处于停产、公司印染部复工等方面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2004年6月9日至6月19日对本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于2004年12月14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4]106号)(以下简称“通知书”)。针对通知书中列出的有关问题,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极为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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