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股
- 我的自选股
公告日期: |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8-21 | |
---|---|
公告日期 | 2009-08-21 |
案件名称 | 合同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烟台顿汉布什工业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2005 年1 月14 日,我公司与烟台顿汉布什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公司)委托的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署了一份《制冷主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大连跃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作为卖方向发行人销售由其代理的烟台顿汉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螺杆冷水机组两台,每台单价人民币810,000 元,共计货款总额人民币1,620,000 元。合同签署后,发行人根据合同已经向卖方支付货款人民币1,296,000 元,但目前买卖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经发行人已多次与卖方交涉,卖方至今未向发行人交货。为保护自身合法利益,我公司已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目前尚未判决。 |
判决内容 | 经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定烟台公司和大连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判定大连公司归还我公司已支付的货款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是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大连公司归还我公司已支付货款,并由烟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烟台公司和大连公司不服该判决,目前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报告期内该项诉讼尚未判决。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款项已执行完毕。目前烟台公司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
受理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