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7-01-05 |
资产卖方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
资产买方 | 石明等四人 |
交易标的 | 深圳办事处接收工行可疑类第33000148号《债权转让协议》项下18笔债权(下称第一部分债权),借款人为本公司,欠款本金折合人民币34,584,325.67元,利息折合人民币32,887,846.51元(截止2005年5月20日),本息合计折合人民币67,472,172.18元。该部分债权目前正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
交易金额(万元) | 1550.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
交易简介 | 深圳办事处与本公司推荐的投资者自然人石明等四人就第一部分债权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由自然人石明等四人以1,550万元整体受让部分债权。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5-07-12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01-05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7-01-05 |
信息披露方 | 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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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6-12-19 |
资产卖方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 |
资产买方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 |
交易标的 | 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公司对东方成都办的担保债务总额为43,430,906.10元,其中本金32,400,000.00元,利息11,030,906.10元。本次债务重组金额为3,240,000.00元(即本公司以担保债务本金的10%买断担保责任),还款期限为2年。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东方成都办豁免本公司在原借款合同项下余额本金和利息,原保证责任不再承担。 |
交易金额(万元) |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4-11-29 |
交易简介 | 根据本公司为成都信昌石化产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岷江支行、广汉分行于2001年6月19日签订的建广信(2001)第20号《借款合同》、2003年6月19日签订的建川岷其流字(2003)11号《借款合同》、2002年5月30日建广汉公(2002)年承兑第007号承兑协议书,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金3,24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东方成都办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成都办”)于2004年11月29日签订的岷江第2号、广汉第1号债权转让协议,信达成都办将其对本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至东方成都办,东方成都办依法享有对本公司的相关担保权益。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日期 | 2004-11-29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12-19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12-19 |
信息披露方 | 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根据债务重组合同的约定,本公司以324万元成本买断担保责任,如果本公司能按相关约定履行义务,则本公司解决了本息合计约4,300万元的担保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本公司的债务及财务状况。由于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对上述担保事项未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根据重组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应承担324万元的担保赔偿责任应计入相应会计期间的损益。 |
资产卖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资产买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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