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24 |
标题 | 关于对栾先舟、刘国升、方舟、陆洋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4]134号 |
批复原因 | 栾先舟、刘国升、方舟、陆洋:
经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未及时、准确披露债务相关事项
二、未及时披露境外子公司债务逾期事项
三、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事项
四、受让子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不准确
五、股份回购事项违规
泛海控股时任董事长栾先舟对任期内公司的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泛海控股时任总裁刘国升对任期内公司的上述违规事项一、违规事项二负有主要责任,泛海控股时任总裁方舟对任期内公司的上述违规事项一、违规事项三负有主要责任,泛海控股董事会秘书陆洋对公司的上述违规事项一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等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4-05-10 |
标题 | 泛海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4]37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ST泛海的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馨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海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海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和睿海(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和悦海(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和晟海(青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风星火置业有限公司、泛海园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绿洲体育休闲中心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3年8月10日,*ST泛海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称,通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馨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海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海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和睿海(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和悦海(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和晟海(青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风星火置业有限公司、泛海园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绿洲体育休闲中心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作为*ST泛海控股股东中国泛海的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3年8月10日(含2023年8月10日)起4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ST泛海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至10,000万元。2023年12月12日,*ST泛海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称,截至2023年12月9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承诺期限内实际增持*ST泛海股份的金额为769.47万元,增持金额占增持计划下限的15.39%。2023年9月5日,*ST泛海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称,中国泛海计划自2023年9月5日(含2023年9月5日)起4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ST泛海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为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2024年1月5日,*ST泛海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称,截至2024年1月4日,中国泛海在承诺期限内实际增持*ST泛海股份的金额为2,889元,增持金额占增持计划下限的0.0029%。在*ST泛海面临交易类退市风险的情况下,中国泛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布上述增持计划但未切实履行增持承诺。增持期间,面对本所监管问询,未能及时向市场揭示有关增持计划履行的不确定性风险,且在此后未实施进一步增持。上述行为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违规情节性质严重,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7.7.6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馨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海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海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和睿海(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和悦海(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和晟海(青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风星火置业有限公司、泛海园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绿洲体育休闲中心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4-29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栾先舟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4]9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2021年7月19日前,栾先舟已因涉嫌内幕交易被我局立案调查。你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等相关公告中,关于栾先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的表述不真实。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行为。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4-12 |
标题 | 泛海3:关于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能履行债务 |
批复内容 | 武汉公司、酒管公司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处理人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8 |
标题 | 关于对通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4]40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们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2023年8月1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泛海或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通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馨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海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海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和睿海(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和悦海(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和晟海(青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风星火置业有限公司、泛海园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绿洲体育休闲中心有限公司计划自2023年8月10日起(含2023年8月10日)4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10,000万元。
2023年12月12日,*ST泛海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称,截至2023年12月9日,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14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合计增持金额为769.47万元。通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在承诺期限内增持金额未能达到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增持计划未能按期完成,上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未能履行承诺。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8 |
标题 | 关于对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4]41号 |
批复原因 |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2023年9月5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泛海或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泛海)自2023年9月5日起(含2023年9月5日)4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10,000万元-20,000万元。
2024年1月5日,*ST泛海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称,截至2024年1月4日,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中国泛海因实施上述增持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00股,合计增持金额为2,889元。中国泛海在承诺期限内增持金额未能达到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上述增持计划未能按期完成,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承诺。 |
批复内容 | 依据《承诺指引》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2-21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23号 |
批复原因 | 2020年4月至2023年11月,你公司存在多笔重大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其中2021年5月至11月涉及债务本金26.31亿元,占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84%;2023年6月至11月涉及债务本金8.43亿元,占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43%。 |
批复内容 | 收到深圳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2-07 |
标题 | *ST泛海:关于公司董事长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3]24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证监局认定栾先舟先生存在于2016年内幕交易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泄露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一)关于内幕交易行为,责令栾先舟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637,684.61元,并处以16,913,053.83元的罚款;(二)关于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对栾先舟处以4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2-06 |
标题 | *ST泛海: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立案字0142024006号 |
批复原因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31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4]27号 |
批复原因 |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未及时披露相关债务逾期情况的违规事项:一、光大兴陇借款你公司子公司武汉公司曾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等达成协议,武汉公司应于2020年12月20日偿还本金0.1亿元,2021年6月20日偿还本金0.1亿元,2021年8月3日偿还本金15.3亿元,但武汉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15.5亿元,直至2021年7月7日在《重大诉讼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诉讼事项。二、山东高速借款武汉公司曾与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达成协议,武汉公司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本金2亿元,至少在2020年8月20日偿还本金15.45亿元,但武汉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17.45亿元,直至2021年4月3日在《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与<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融资尚未清偿完毕”。三、英大信托借款武汉公司曾向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贷款到期日被确认为2021年5月6日,但武汉公司未按期偿还相应款项,泛海控股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8.89亿元,直至2021年9月2日在《重大诉讼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融资尚未偿还完毕”。四、中信信托借款武汉公司曾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满足相应条件后武汉公司应于2021年5月20日前偿还本金0.5亿元,2021年6月20日偿还剩余本金1.02亿元,但武汉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1.52亿元,直至2022年1月6日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诉讼事项。五、农发行借款2020年6月,你公司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西三环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申请17.86亿元融资。根据星火公司与农发行签署的借款合同,星火公司应于2021年11月16日偿还本金0.5亿元,2022年6月16日偿还本金0.5亿元,2022年11月16日偿还本金2.5亿元,2023年6月16日偿还本金2.5亿,2023年11月15日偿还本金5.93亿元等,但星火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至少11.93亿元,直至2022年12月16日在《重大诉讼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诉讼事项。此外,公司还未按规定披露“18海控01”、“19泛控01”、“19泛控02”“20泛控01”“20泛海01”“20泛海02”等债券违约情况。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05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7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01 |
标题 | 关于对陆洋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7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认真予以整改。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11-30 |
标题 | *ST泛海: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3]1096号 |
批复原因 | 一、重大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部分债务融资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且决策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
二、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质押的情况 |
批复内容 | 一、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栾先舟,总裁刘国升,时任总裁方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8-02 |
标题 | *ST泛海:关于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23]京02执恢205号 |
批复原因 | 全部未履行 |
批复内容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处理人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10 |
标题 | *ST泛海: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3]9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未及时披露相关债务逾期情况
(二)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融资信息等问题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09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3]9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未及时披露相关债务逾期情况
(二)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融资信息等问题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20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7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05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25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1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4-06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3]6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未及时披露相关债务逾期情况
(二)受让子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股份回购事项违规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04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9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警告 公告日期:2023-02-23 |
标题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泛海控股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事项。二是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事项。三是未及时披露资产被冻结事项。 |
批复内容 |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泛海控股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陆洋予以警告。 |
处理人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31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9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12-21 |
标题 | 泛海控股: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22]1177号 |
批复原因 | 泛海控股实际回购金额与调整后的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购金额差异9,885.64万元,差异比例98.86%,未完成回购计划。 |
批复内容 | 一、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栾先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6-08 |
标题 | 泛海控股: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2]9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1. 未及时披露相关借款逾期情况
2. 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情况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8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3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30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0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9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227号 |
批复原因 | 2021年10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已不再将民生证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你公司直到2021年12月10日才披露《重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报告书(草案)》,2022年1月26日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12-25 |
标题 | 泛海控股: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问询函[2021]第20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12-23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26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2021年在12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23 |
标题 | 关于对舒高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14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诉讼且在相应《对外担保公告》中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公司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予以警示,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23 |
标题 | 关于对张喜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14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公司重大诉讼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未及时披露与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后续进展。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予以警示,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23 |
标题 | 关于对宋宏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14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诉讼且在相应《对外担保公告》中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公司重大诉讼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未及时披露与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后续进展。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予以警示,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23 |
标题 | 关于对陆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142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公司重大诉讼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未及时披露与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后续进展、未及时披露民生证券股权被冻结事项。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予以警示,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8-28 |
标题 | 泛海控股: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1]123号 |
批复原因 | (一)未及时披露中原银行的重大诉讼且在相应《对外担保公告》中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未及时披露中英利益的重大诉讼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后续进展
(四)未及时披露民生证券股权被冻结事项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7-22 |
标题 | 泛海控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问询函[2021]第8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02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9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01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9-09 |
标题 | 泛海控股: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0]143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2019年10月12日公告称,2018年初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余额3.31亿元,2018年底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余额42.38亿元。经查,截至2020年5月18日,你公司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余额为3.50亿元。
你公司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5-26 |
标题 | 泛海控股: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20]8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2019年12月19日以来,你公司在100%质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股权的情况下,对其中50.24%的股权进行了质押展期。此外,你公司未在上述情形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民生证券。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5-09 |
标题 | 泛海控股:董事会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北京证监局[2019]37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2018年1月20日你公司境外控股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国际)与盈生投资策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生投资)签署协议,泛海国际向盈生投资收购其持有的隆亨资本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2018年1月22日双方完成交割。前述交易形成营业外收入约10.80亿元,超过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直至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才提及上述事项,至2018年11月14日补充披露临时公告。 |
批复内容 |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1-15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112号 |
批复原因 |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0日,你公司境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国际”)与盈生投资策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生投资”)签署了《有关买卖隆亨资本有限公司出售股份及转让卖方股东贷款协议》和《卖方股东贷款转让契据》,泛海国际出资港币1,114,057,121元收购盈生投资持有的隆亨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亨资本”)100%股权及盈生投资对隆亨资本享有的债权。本次交易导致你公司形成营业外收入约10.80亿元,超过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但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直至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才提及上述事项。经我部督促,你公司于11月12日对上述事项补充审议并于11月14日予以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9.2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17 |
标题 | 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宋宏谋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法》、《公司法》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97号 |
批复原因 |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预约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你作为泛海控股董事兼副总裁,于10月11日买入公司股票165,400股,成交金额784,680元。 |
批复内容 |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规范买卖股票,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1-06 |
标题 | 泛海控股:董事会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机构部函[2015]338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于2015年8月25日发现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许静个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合同诈骗等刑事犯罪,民生证券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
批复内容 | 近日,公司收到民生证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签发的《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的函》(机构部函【2015】3381号)(以下简称“证监会函”)。证监会函中认定,未发现民生证券参与有关诈骗活动(公安机关尚未披露案情),但指出民生证券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基于上述核查情况,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民生证券采取如下行政监管措施:一是责令限期改正;二是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民生证券应当对全部分支机构进行合规检查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三是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六个月,暂停期间民生证券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同时,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请山西证监局对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的监管措施,并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将许静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依照有关规定将许静诈骗案移交稽查立案调查。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9-11 |
标题 | 泛海控股:董事会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于2015年8月25日发现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许静个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合同诈骗等刑事犯罪,民生证券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
批复内容 | 8月29日,太原市公安局正式对许静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公告,许静涉嫌合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要求当事人到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 |
处理人 | 太原市公安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8-22 |
标题 | 泛海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证公司发[2012]152号 |
批复原因 | 该监管意见对现场检查所发现的健全公司治理、财务核算问题、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等方面提出了监管意见。 |
批复内容 | 对《投资者管理制度》进行核查修订,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登记,提高公司三会档案的管理水平;财务管理部门加强准则学习,纠正披露瑕疵,清查账面各项房产、更正会计处理;修订同业竞争表述,充分披露拆迁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1-17 |
标题 | 泛海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1]第77号 |
批复原因 | 该监管函认定公司延迟披露控股子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与四川信托相关信托融资事项违反了《上市规则》第9.2条规定,希望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进行了深刻自省,并进行相关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深交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10-19 |
标题 | 泛海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证局公司字[2011]97号 |
批复原因 | 该监管关注函对控股子公司通海建设有限公司信托融资涉及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事项提出监管要求。 |
批复内容 | 组织相关人员自查自省、加深学习,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流程进行梳理、整改,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及管理工作等。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2-25 |
标题 |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方面
二、公司信息披露方面
三、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面
四、检查关注到的其他情况 |
批复内容 | 2008年深圳证监局对我公司的现场检查,对我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管理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我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对《整改通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学习,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2 |
标题 |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08]62号 |
批复原因 | (一)关于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关联交易的回避和表决程序,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累积投票制等属于限期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毕。公司已经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上述问题加以解决完善。
(二)对于“公司在网上答复投资者问题时出现解释的内容超越公司公告内容的情况”,属于立即整改并持续加以完善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但仍需长期关注和持续改进。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 2007 年公司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公众评议阶段至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验收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剖析,检查了整改计划、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至《整改报告》披露日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均已完成整改。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12 |
标题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 |
文件批号 | 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 |
批复原因 | (1)由于历史原因,在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方面,控股股东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需要尽快制订。
(3)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要改进。
(4)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有待加强。
|
批复内容 | 2007年9月5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对我公司的治理专项活动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9月16日出具了《关于对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肯定了泛海建设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指出我公司对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的各项通知落实情况较好。同时,《意见》也指出了我公司仍有一些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依据深圳证监局的意见,我公司于9月中下旬进行了针对性的整改。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