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4-16 |
公告日期 | 2002-04-16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工商银行广州市南方支行 |
被告方 | 广东新力集团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顺德市特种变压器厂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广东新力集团公司于1998年8月至12月间先后四次向工商银行广州市南方支行借款共 4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320万元),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顺德市特种变压器厂分别为其贷款提供了信用担保,由于广东新力集团未能按期清偿上述借款,工商银行广州市南方支行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标的100万美元本金及其利息)起诉广东新力集团、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及顺德市特种变压器厂。 |
判决内容 | 判决如下:广东新力集团归还工商银行广州市南方支行100万美元借款本息,担保方顺德市特种变压器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由于未能履行还款责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2日以(2002)穗中法执字第89号《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 依法查封并拍卖顺德特种变压器厂的部分输变电生产设备,拍卖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得款为4584970.34元,全部用于偿还本案部分债务。同时,有关法院及债权银行表示,将对该厂执行进一步行动以确保剩余债务的偿还。 |
受理法院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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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4-16 |
公告日期 | 2002-04-16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顺德市支行 |
被告方 | 顺德特种变压器厂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43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建设银行顺德市支行因借款纠纷,日前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顺德特种变压器厂及本公司,请求判令顺德特种变压器厂立即偿还借款本金4300 万元及其利息,判令本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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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4-16 |
公告日期 | 2002-04-16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
被告方 |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万家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7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因借款纠纷,日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及属下企业广东万家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万家乐财务公司”), 请求判令本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五笔合计7000万元及其利息, 请求判令万家乐财务公司对该还本付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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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4-16 |
公告日期 | 2002-04-16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案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深圳发展银行佛山支行 |
被告方 | 广东万家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深圳发展银行佛山支行因借款纠纷,日前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万家乐财务公司及本公司,请求判令万家乐财务公司立即偿还拆借款5000 万元及其延期利息,请求判令本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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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4-09 |
公告日期 | 2002-04-09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工商银行广州市南方支行 |
被告方 | 广东新力集团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顺德市特种变压器厂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广东新力集团公司于1998年8月至12月间先后四次向工商银行广州市南方支行借款共 4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320万元),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顺德市特种变压器厂分别为其贷款提供了信用担保,由于广东新力集团未能按期清偿上述借款,工商银行广州市南方支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标的300 万美元本金及其利息)起诉广东新力集团、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及顺德市特种变压器厂。 |
判决内容 | (2001)穗中法经初字第00265号民事判决书和(2001) 穗中法经初字第002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东新力集团归还100万美元和200 万美元借款,担保方顺德市特种变压器厂与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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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4-09 |
公告日期 | 2002-04-09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
被告方 | 广东万家乐集团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万家乐集团公司借款15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案。 |
判决内容 | (2001)穗中法经初字第235号文判定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并查封本公司位于顺德市大良镇环市北路38号房产。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是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2001)粤法经二终字第405号判决维持原判。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本公司与债权方广东省粤财信托投资公司(下称“粤财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由本公司出售因本案被查封的本公司位于顺德市大良区环市北路38号物业( 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1652788号),所得价款按和解协议用以抵偿本案相关债务及费用,由此本公司在判决中的连带责任将全部解除。本公司为万家乐集团支付的前述款项, 将与万家乐集团互抵欠款。 |
受理法院 |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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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2-26 |
公告日期 | 2002-02-26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民生银行 |
被告方 | 广东新力集团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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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向民生银行借款200万元美元提供信用担保案。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借款合同公证书— (2000)穗证内经字45095号强制执行公证书,作出(2000)穗中法证执字第54 号《民事裁定书》。经本公司积极抗辩,日前,广州市司法局以穗司公复字[2002]第1 号作出关于撤消(2000)穗证内经字45095号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决定。 |
受理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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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1-26 |
公告日期 | 2002-01-26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广东发展银行顺德分行 |
被告方 | 广东新力集团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顺德特种变压器厂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72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及属下企业顺德特种变压器厂为原大股东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顺德分行借款人民币3230万元、美金300万(合计572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日前,本公司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1)佛中法经初字第682号),诉讼请求本公司对上述借款人民币240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属下企业顺德特种变压器厂对上述借款人民币830万、美金30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同时, 佛山中院应原告广东发展银行顺德分行要求,对本公司进行了财产保全,查封本公司所持有的位于顺德市大良镇中区街道办事处宜新路1号的房产(粤房地证字第2801125号)、位于顺德市大良镇金榜街道办事处沿江西路119号的房产(粤房地证字第2801128号)和位于顺德市大良镇金榜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121号的房产(粤房地证字第2801136号), 上述房产截止2000年12月31日的帐面价值为210,546,841.20元。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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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1-26 |
公告日期 | 2002-01-26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
被告方 | 广东万家乐集团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万家乐集团公司借款1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案。 |
判决内容 | (2001)佛中法经初字第105号《民事判决书》判定, 本案首先以质押物顺德市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所有的顺德市大良镇鉴海北路115 号房产折价清偿,本公司承担本案1000万元借款本息在抵押物折价清偿后不足部分的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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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1-26 |
公告日期 | 2002-01-26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
被告方 | 广东万家乐集团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万家乐集团公司借款5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案。 |
判决内容 | (2000)佛中法经初字第512号《民事判决书》判定, 本公司承担本案500万元借款本息的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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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1-26 |
公告日期 | 2002-01-26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
被告方 | 广东新力集团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307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借款307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案。 |
判决内容 | (2000)佛中法经初字第424号《民事判决书》判定, 本公司承担本案3070万元借款本息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2001)佛中法执字第4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冻结本公司在属下企业顺德市震德塑料机械厂有限公司的红利3600万元。 |
受理法院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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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12-20 |
公告日期 | 2001-12-20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
被告方 | 广东新力集团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60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向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借款6000万元未能按期清偿借款,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起诉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为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9) 穗中法经初字第 1028 、 1029号判定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归还上述借款本息,担保方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日前,广州中院根据上述判决以(2000)穗中法执字第816、817 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强制执行,查封本公司所持有的顺德特种变压器厂股权4260万元(占总股本的 100 %)、顺德市沿江西路118号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2801131号),该房产截止2000 年12月31日的帐面价值为153,311,791.76元。 |
受理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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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11-13 |
公告日期 | 2001-11-13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被告方 | 广东新力集团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借款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150万元)未能按期清偿借款,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为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穗中法执字第00556号、(2001)穗中法证执字54号判定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归还借款本息,担保方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广州中院和佛山中院根据判决进行强制执行,其中查封了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东证券有限公司股权960万股(及其配股、分红)、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股权1000万股(及其配股)、顺德大良南华街道办事处鉴海北路58号共4幢大楼(证号:2801126、2801127、2081129、2801130)和“万家乐”商标(注册号:1066245、1177351、600724、652484、724823、725985),被查封资产截止2000年12月31日的帐面价值共计356347519.62元。 |
受理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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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1-11-13 |
公告日期 | 2001-11-13 |
案件名称 | 借款担保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银行顺德支行 |
被告方 | 广东新力集团公司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660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向中国银行顺德支行借款6600万元未能按期清偿借款,中国银行顺德支行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为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内容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0)佛中法经初字第28号判定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归还借款本息,担保方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广州中院和佛山中院根据判决进行强制执行,其中查封了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东证券有限公司股权960万股(及其配股、分红)、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股权1000万股(及其配股)、顺德大良南华街道办事处鉴海北路58号共4幢大楼(证号:2801126、2801127、2081129、2801130)和“万家乐”商标(注册号:1066245、1177351、600724、652484、724823、725985),被查封资产截止2000年12月31日的帐面价值共计356347519.62元。 |
受理法院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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