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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祥泰三年定开债券(00980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390588
基金代码 009802
公告日期 2023-07-21
编号 1
标题 东海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东海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海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海祥泰三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98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7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海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海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7月24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7月24日

注:(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18日(20个交易日),是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结束后的开放期,也是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一个开放期。
  (2)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3)本基金自2023年8月19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开放期如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3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年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3年对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年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18日(20个交易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投资人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2023年8月19日(含该日)起为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业务的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以及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或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000 0.8%
1,000,000≤M<5,000,000 0.6%
M≥5,000,000 1,000元/笔

注:(1)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并进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
7日≤N<30日 0.1%
N≥30日 0%

注: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并进行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严晓珺
  电话:021-60584533
  传真:021-60586926
  联系人:耿慰康
  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免长途话费)
  网址:https://www.donghaifunds.com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本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donghaifunds.com)进行查询。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s://www.donghaifunds.com    
  客服电话:400-9595531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将不予确认,对应的已交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且不收取赎回费。    
  (5)投资者在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6)风险提示: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额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2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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